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余祖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5年08月07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5-08-07 17:38 |
汉政干〔2015〕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余祖财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余祖财同志任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免去其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曹凌同志任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汉滨区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和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杨纪林同志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15年8月5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5日 印发
附:PDF原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