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治委发出深入开展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06-08 18:10  作者:源自:汉滨区综治委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平安建设工作,充分发挥行业系统综治平安建设的主体作用,区综治委发出《关于在全区深入开展业系统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的通知
  
《通知》指出全区平安创建目标是:力争用3年时间,使我区达到省级平安先进县区标准,60%的镇办及30%的单位、企业、工地、市场、大道、家庭达到市级平安示范标准,60%的单位、企业、工地、市场、大道、家庭及40%的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景区达到区级平安建设标准,平安创建覆盖率达100%。
   
全区行业系统系列平安创建创建12项内容,分别是创建平安示范镇办、平安示范村(社区)、平安单位、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景区、平安小区、平安大道、平安工地平安市场。《通知》明确了各类创建标准、创建主体、责任部门和区委政法委督查责任人。行业系统系列平安创建工作量大面广,总体原则是:一家牵头,多家参与,条抓块包,齐抓共管。
   
综治委要求责任部门要成立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行业系统平安创建规划和工作要求,明确职能科室承担平安创建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工作督查指导与考核评比,加大创建落实力度,健全组织体系;各创建主体要细化制定本辖区、本单位的年度创建计划和工作措施,把各项创建目标任务、责任措施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拓展和延伸基层创建工作领域和触角,明确和落实创建责任,确保应创尽创。
   
综治委强调,各镇办、各部门、各行业系统平安创建牵头单位、责任主体和参与部门要加强检查指导,严格创建标准落实创建责任,加大宣传力度,强化考核奖惩。综治委对系列平安创建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对考核优秀、良好等次的单位通报表彰,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一定的奖励;对考核结果为“一般”问题突出或排名严重靠后的单位分别进行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必要时实施一票否决,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