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汉滨区人民政府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 正文内容

4月20日城区试鸣防汛防空警报

文件名称 4月20日城区试鸣防汛防空警报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5年04月14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5-04-14 15:06

为了提高安康城区广大市民防汛、防空安全意识,了解和熟悉防汛、防空警报信号,根据有关规定,安康市人民政府发布公告,决定四月二十日为防汛、防空警报试鸣日。

一、警报试鸣时间: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15:00时至15时30分。

二、防汛警报试鸣信号:

播放《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音乐,灾警信号后语音播放“一号命令”内容。时间5分12秒;

播放《歌唱祖国》音乐,语音播放解除“一号命令”内容,时间2分48秒。

三、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注意事项:警报覆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请不要惊慌、不信谣、不传谣,注意辨别试鸣内容,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