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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城乡居民收入对比分析

时间:2012-05-04 00:00  作者:胡高叶源自:

近年来,区委、区政府带领全区人民奋力拼搏,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把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改善人民生活水平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区经济保持较快增长,民生工程建设成效显著,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全力推进,城乡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现就汉滨区城乡居民收入现状、增长因素简要分析如下:

一、城乡居民收入现状

(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及构成

2011年,是“十二五”发展的开局之年,全区在“一抓三建一统揽”的思想指导下,奋力实施“五个翻番、五个跨越、五个转型”的战略目标,汉滨区委、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制定的各项惠民增收政策,居民增收效果明显,城居民收入实现跨越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8710元,增长19.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099元,增长26.8%。

从城乡居民收入四项结构构成看,工资性收入分别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7.5%、57.4%;家庭经营性收入分别占31.7%、5.0%;转移性收入分别占23.3%、7.7%;财产性收入分别占4.2%、3.2%。(见表1)

表1:2011年汉滨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及构成 

 

项目名称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

构成比重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构成比重

   

18710

100

5099

100

1、工资性收入

13211

67.5

2926

57.4

2、家庭经营性收入

973

5.0

1617

31.7

3、财产性收入

819

4.2

162

3.2

4、转移性收入

4566

23.3

393

7.7

(二)汉滨区城乡居民收入对比分析

与历史纵向比,城乡居民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十一五”期间汉滨区城乡居民收入实现了翻番,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9.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6.7%。近三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净增2777元、2415元、3027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净增543元、656元、1079元,呈现“一年一大步,三年一跨越”的收入增长局面。

与全市、全省、全国水平对比,差距逐步缩小。2011年,汉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分别比全市、全省高出1345元、465元,低于全国3100元;增速分别高于全市、全省、全国0.7、3.1、5.2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快速增长,突破5000元大关,收入水平分别比全市、全省高90元、71元,低于全国1878元;增速分别高于全市、全省、全国0.8、4.3、8.9个百分点。

与安康市九县相比,优势不太明显。2011年,汉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位居全市第一,高出较低水平宁陕县1916元,增速低于紫阳县0.4个百分点,低于旬阳县0.2个百分点,高于其他县。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位居全市第五,与第一位平利县相差263元,高于最低位的宁陕县284元,增速与紫阳县并列位居第二。

与毗邻的其他区比较,喜忧并存。2011年汉滨辖区中省市单位调整了干部职工工资及津补贴,特别是汉滨区大幅提高了工资津补贴,带动城乡居民收入实现高速增长。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分别高于商州区516元、汉台区942元,增速分别高出2.2、1.7个百分点;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汉台区1885元,增速高0.1个百分点。(见表2)

表2:2011年度汉滨区城乡居民收入与毗邻县区对比表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元)

增速%

农民人均纯收入(元)

增速%

汉滨区

18710

19.3

5099

26.8

汉台区

17768

17.6

6984

26.5

商州区

18194

17.1

与全省24个区比较,奋力争先不掉队。从县域经济监测情况看,2007年-2010年汉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经历了由高-低-高的“v”型发展阶段,2007年在全省24个区中汉滨区排第22位,2008年落后到24位,2009年回升到第23位,2010年上升到第21位,高于商州区144元、印台区210元、汉台区574元;2007年-2010年汉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一直位列全省24个区的第20位,仅高于商州区(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无农村经济)。2010年汉滨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是较高水平雁塔区的66.7%,农民人均纯收入是较高水平雁塔区的40.8%。

二、居民收入增长因素分析

(一)工资性收入增长是居民增收关键。目前工资性收入在城乡居民收入构成中占重要位置。近几年城乡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比重占一半以上,2011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近70%,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占近60%。汉滨区近几年经济总体运行良好,工业生产持续增长,商贸企业和服务业迅猛发展,国家大型项目投资在辖区持续增长,为城乡居民收入稳定和可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一方面是在政策性增资的有力推动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津补贴工资的兑现和补发是城镇居民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增长的关键因素。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新工资标准的执行,效益较好的企业工资标准也相应提高,带动了整体工资水平的上升。另一方面近几年国家在汉滨的投资项目聚集,带动了地方经济繁荣的同时,有力的增加了农民在当地务工收入的快速增长。

(二)转移性收入拉动城居民收入进一步提高一方面是受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的普调及补发影响,城镇居民转移性收入实现政策性稳步增长另一方面是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离退休人员和贫困家庭的生活状况,最低生活保障补助、退休金、养老金标准持续提高享受低保人数不同程度增加使得城镇居民、农民现金收入增加;国家继续积极落实各项惠农政策,包括粮食直补、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等,增加农民转移性收入。

(三)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是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主要动力。由于国家大力扶持非公经济的发展,积极拓宽就业渠道,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城镇居民经营投资活动频繁,小微经济发展迅猛,加之税收起征点的上调,使城镇居民收入稳步增长。农村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不断发展现代高效农业,进一步优化农业产业化结构,有力的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一产方面,粮食、蔬菜、畜牧和经济作物均取得了较大丰收和增产,同时不断上涨的农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民种植养殖和出售产品的积极性,量增价涨的双重带动作用使得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实现快速增长。在二、三产方面,由于城镇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推进和各投资项目的实施,大量农村居民在务农之余积极从事运输、商贸、加工等非农产业,此外,农村“农家乐”休闲旅游的蓬勃发展,共同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加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财产性收入是城乡居民收入增长新的空间。近几年,随着城镇化步伐的加快,带动了城乡居民自有住房快速增加,房屋出租收入是居民收入的突出亮点。股息、利息、农村土地征占用补偿水平提高,土地流转收益集体分配红利等的增加,保险收入和其他财产性收入持续增加,为城乡居民增收开辟了新的空间

三、城乡居民增收的几点建议

近些年来,我区在经济稳步增长的基础上,实现了城乡居民收入的同步增长,在国家对贫困地区的政策倾斜扶持下,城乡居民收入高于全国的增长速度,但收入水平与全国的水平相比,仍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提高城镇居民工资收入和退休养老金收入水平。目前,城镇居民家庭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是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政府应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工资和退休人员工资水平,让全社会的老百姓都真正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

(二)充分就业,增加城镇居民收入。大力发展地方非公有制经济,拓宽城镇居民的就业渠道,鼓励城镇失业人员和大学毕业生自主创业。

(三)提高企业职工薪酬待遇水平。通过加强政府对私营企业的监督和管理,落实好企业工资指导线和社保制度,确保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制度等的全面实施,以此提高企业职收入水平。

(四)积极鼓励和扶持农民转移就业,切实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不断加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力度和规模,建立健全农民工对外输出的服务保障体系,确保农民工在外就业的权力和利益得到保障。同时集中精力加强重点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引导和鼓励农民就近就业,提高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转移率和稳定性。

(五)加快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不断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加大现代设施农业的发展力度,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加快农业产业的转型升级,从而稳步调整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结构模式。使农民在农业产业的生产、加工、运输等多个环节得到收益。在努力提高农业产业效益的同时,进一步促进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提高农民在二三产经营服务中的收入。

  (六)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促进城乡居民转移性收入的稳步增长。继续加大对城乡低收入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落实各项惠民政策,提高低保补助标准,扩大享受低保补助的范围,落实残疾人补贴、物价补贴等政策措施,提高低收入家庭收入。加快建设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障体系,稳步上调农村养老金标准,加快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乡统一的医疗制度、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低收入农户帮扶制度,逐步实行城乡社会保障一体化,提高农民的转移性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