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新城办避灾扶贫搬迁心石社区安置房1—3号楼及垫方等室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1月26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11-26 00:00 |
一、招 标 人:汉滨区新城办事处 二、项目名称:新城办避灾扶贫搬迁心石社区安置房1—3号楼及垫方等室外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瑞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五、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新城办东坝片区心石村,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安置楼3栋,104户,总建筑面积:15008㎡(其中1#楼面积:3438.25㎡,2#楼面积为:8704.41㎡,3#楼面积为:2865.6㎡),单栋最大跨度6米。室外垫方约34100m³,挡护1200m³,道路400米,及给水管管径100mm长292m;排水管管径200mm长278m,管径300mm长357m;停车场1000㎡,路灯、绿化等,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工程经汉发改字[2014]1186号文件批准建设,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已到位,施工现场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施工承包单位。 六、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800万并满足以下条件: ①报名企业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③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本单位注册土建专业的中级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省外企业需携带企业入陕备案登记证明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同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并在汉滨区新城办事处告示栏张贴。 九、报名时间:2014年11月27日至2014年12月3日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 (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 联 系 人: 徐聪 黄晶 联系电话:13891511110 18191596828 汉滨区新城办事处 201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