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堰湾安置点(一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1月28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11-28 00:00 |
一、招 标 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堰湾安置点(一期)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汉滨区大河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堰湾安置点(一期)工程,经汉发改字【2014】117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地点位于汉滨区大河镇堰湾村,其中:1#楼建筑面积4147.97㎡,2#楼建筑面积2436㎡,均为砖混结构五层,总建筑面积约6584㎡,单跨最大跨度7.8 M,以及供排水管网:给水管:DN100 580M、污水管:DN200 850M、雨水管:DN300 600M;广场面积2995㎡;供电线路、道路硬化路面宽度5M,长度504 M;挡墙450M、绿化等项目组成计划总投资约2326万元。前期手续齐全,资金到位,施工场地已达三通一平,具备开工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工程监理承包单位。
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监理乙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工程监理资质证书、投标申请书、拟派项目总监注册监理工程师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建安工程监理的相关资质(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附加盖原色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两份),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省外企业还须携带外地企业入陕备案登记。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14年11月28日至2014年12月4日, 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节假日除外)
八、报名地点: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汉滨区育才西路108号汉滨区住建局院内西侧)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汉滨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十、招标代理: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宋女士 刘先生 13509150093 18292513333
招标人:汉滨区大河镇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