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南溪沟桥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4年10月27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4-10-27 00:00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南溪沟桥建设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 安交函〔2014〕(18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汉滨区南溪沟桥建设工程位于火石岩至流水公路k14+400处,桥梁全长33.174米。该桥上部结构为1—25米刚架拱桥,失跨比为1/8,中间段采用二次抛物线,下部结构为重力式桥台,扩大基础;桥面宽度为净7.0米+2×0.5米(防撞护栏);设计荷载为公路II级。招标内容为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预计工期10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桥梁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4年10 月29日至2014年11月2日,每日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8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注册建造师(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加盖单位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一套,在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购买招标文件,过期不售。 4.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11 月 20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安康宾馆三楼会议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安康市汉滨区政府网站和安康市汉滨区交通运输局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安康市鼓楼街58号办公楼二楼 邮政编码:725000 联 系 人:马 潇 0915-3201508 2014年10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