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市民代表信息库的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8月22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8-22 00:00 |
汉政办字〔2013〕12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区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市民代表 信息库的公告 为认真落实好区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度,促其常态化、规范化,根据《汉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度(试行)》(汉政发〔2013〕20号)规定,区政府办公室建立群众代表动态管理信息库。自即日起,群众申请旁听区政府常务会议实行实名申请、常年报名、即到即报、入库管理办法。 一、区政府常务会议旁听群众代表从汉滨区行政区域范围内产生。凡常住在汉滨区行政区域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经自愿报名均可作为旁听群众代表人选。一年内同一人报名一次,当年有效。 二、符合条件的市民群众可于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本人身份证和所在单位或村(社区)开具的证明,到辖区镇办党政综合办公室报名并填写《群众代表旁听汉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申请登记表》。 三、由各镇办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深入宣传《汉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度》,把群众代表报名、审核、推荐作为一项日常工作,即到即报,及时审核,认真把关,于每月20日前(节假日顺延)按月将群众报名情况和推荐意见报区政府办公室(联系人:阮鹏,电话:3214933)。 四、区政府办公室根据镇办党政综合办公室的推荐意见随机确定旁听群众代表,统一制发《汉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旁听证》。由有关镇办党政综合办公室通知群众代表按时参会旁听。 特此公告 附件:市民代表旁听汉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申请登记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附件 市民代表旁听汉滨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申请登记表 编号:
送:市政府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