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7月1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7-15 00:00 |
汉政办发〔2013〕12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近期强降雨防范应对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接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气象台天气预报:受北方冷空气和副热带高压外围西南暖湿气流共同影响,预计7月13日至21日,全省将出现持续强降水天气过程,其中陕南西部将会出现暴雨天气,主要降水时段集中在14日—18日,预计降水量50~120毫米。由于这次降水持续时间长、降水强度大,极易诱发洪水、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对此,省、市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娄勤俭省长、祝列克副省长、徐启方市长分别就应对本次强降雨做了重要批示,省、市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汛期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加强预警预报,强化措施,严查隐患,及时处置,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和省、市紧急通知精神,切实做好全区暴雨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值守。各镇办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这次强降雨过程,加强防汛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切实做好防范应对各种工作。 二、严密观测,加强会商。区防汛办要主动加强与市气象、水文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发挥雨水情监测站网和防汛预警信息平台作用,及时分析会商,综合研判决策,认真做好防范。各镇办防汛、水库、电站管理等单位,要密切注视河道、水库水情变化,及时预报预警,果断处置,迅速报告,严防大的洪涝灾害发生。 三、突出重点,严密防范。各级防汛责任人要迅速上岗到位,严密部署防范,抓好各项防汛抗洪措施的落实,严阵以待。要突出中小河流、水库、山洪灾害和涉水施工现场等防汛重点,密切监视水情、工情和可能发生的险情,加大对滑坡、泥石流灾害易发区和危房、校舍以及城市、集镇低洼内涝区等危险地段应急防守,坚决提前撤离受暴雨洪水威胁和危险区群众,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