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双龙镇永安村人行吊桥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7月19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7-19 00:00 |
施 工 招 标 公 告 一、招 标 人: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双龙镇永安村人行吊桥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内容:项目资金来源为市区扶持及自筹资金,建设内容为新建吊桥一座,长度为172米,宽度为2.6米。 五、报名条件: 1、投标企业必须为独立的法人,有修建吊桥和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工程资质相应三级项目经理或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证明(吊桥工程施工合同)、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外地企业应办理相关跨境备案手续后方可报名)。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汉滨区人民政府网www.hanbin.gov.cn》上发布,并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告示栏张贴。 八、报名时间:2013年7月19日至2013年7月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受理,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陕西林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汉滨区兴安门花园小区1号楼3单元402室) 九、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联 系 人: 李先生 赵女士 联系电话: 13669152411 0915-8185815 汉滨区双龙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