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招聘文化工作志愿者的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7月1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7-11 00:00 |
根据安文广发〔2013〕98号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中央组织部、文化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文化工作者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汉滨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文化工作志愿者,具体要求如下: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文艺事业、身体健康。 二、有一定专业特长,尤其是擅长书法、美术、舞蹈、文学等专业,有一定文化活动组织能力的优先考虑。 三、年龄在25岁左右,具有大专学历的应届和往届毕业生。 四、相关问题: 1.根据文件精神,凡招聘的志愿者每年由国家发给两万元工资。 2.凡招聘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由区文广局下派到镇办文化站工作。 3.具体事宜见安广文发〔2013〕98号文件。 4.从公告发布之时至 5. 汉滨区文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