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至恒口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5月09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5-09 00:00 |
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大河至恒口公路建设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安康市汉滨区大河至恒口公路建设工程已由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以安交字[2013]145号《关于预下达2013年重要县乡公路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招标人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该项目位于汉滨区恒口镇和大河镇,起于叶恒公路k42+660处,经大河镇的石湾村、小双溪村、关坝村、恒口镇的喻埫村、江山村、三里村、冯湾村、杨家营村、姚家沟村、付家营村后下穿阳安铁路,终点止于恒大路口与316国道相接,全长36公里,设计标准为山岭重丘区三级公路(含两座中桥),路基宽度为7.5m,全线除大河镇过境段为水泥混凝土路面外,余均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桥涵设计等级为公路Ⅱ级。 汉滨区大河至恒口公路建设工程为独立标段,招标内容包含路基、路面和桥梁建设等内容,预计工期16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有三级公路以上(含三级)道路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招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2013年5月15日上午9:00时,集中地点: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3年5月16日上午10:00时,地点: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四楼会议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三秦都市报》、陕西招标与采购网、安康市交通运输局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地 址:汉滨区金州北路47号 邮 编:725000 联 系 人:刘安业(13991558789) 党忠柱(18909155760) 传 真: 0915-3223262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