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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五项公开承诺”

文件名称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五项公开承诺”
索引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3年03月12日
有效性 未知 公开日期: 2013-03-12 00:00

 

   为改进工作作风,和谐警民关系,认真履职尽责,提高服务水平,建设过硬队伍,树立良好形象,特向全社会郑重作出“五项公开承诺”,并热诚欢迎群众、媒体和社会监督。

    一、严格人民警察着装规定。警务工作,一律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除侦查活动或工作需要外),做到警容严整,仪表端庄,形象良好。严禁非因工作需要着警服出入酒吧、洗浴、KTV、棋牌等娱乐服务场所。

二、严格警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警车,必须遵守法规,文明行驶。路遇警情、险情或求助,必须立即排险处警。非法定职责或不具备处置条件的,要与相关部门及人员联系妥善处置。

三、严格接警处警工作规范。勤务活动,做到有警情必接,有现场必勘,有投诉必查,受理案件必有回音。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接处警,严禁处警推诿扯皮贻误工作。

    四、严格落实各项服务措施。接待群众,做到笑脸相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举止文明,办事认真。严禁工作期间办私事。严禁与民冲突。

    五、严格公正廉洁规范执法。执法活动,不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私下约谈涉案相关人员;不接受当事人各种馈赠。做到公平公正,为警清廉,提高执法公信力。

举报电话:0915-3211847

安康市公安局汉滨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