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双溪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兴红社区1#~4#安置楼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4月1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4-15 00:00 |
汉滨区双溪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兴红社区1#~4#安置楼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 标 人: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汉滨区双溪镇陕南避灾扶贫搬迁兴红社区1#~4#安置楼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汉滨区双溪镇兴红村,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6层砖混结构安置楼4栋(其中1#、4#楼面积均为:2738.01㎡;2#、3#楼面积均为:2983.66㎡,建筑总面积 五、投标资质及条件 1、报名企业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两年内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满足以下要求:①施工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以上(含二级)资格,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报名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质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造师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境外企业还须携带外地企业入安备案登记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同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在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招标与采购网》、《三秦都市报》、《安康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网》及《汉滨区人民政府网》发布,并在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告示栏、汉滨区有形建筑市场告示栏、陕西林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告示栏张贴。 八、报名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点:陕西林华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汉滨区兴安门花园小区1#3单元402室)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915-8185815 13891576178 汉滨区双溪镇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