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人民政府关于安康城区防汛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4月16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4-16 00:00 |
安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安康城区防汛防空警报试鸣公告 为了提高安康城区广大市民防汛、防空安全意识,了解和熟悉防汛、防空警报信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四月二十日为防汛、防空警报试鸣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警报试鸣时间:2013年4月20日(星期六)15:00时至15时30分。 二、防汛警报试鸣信号: 播放《三大纪律、八项注意》音乐,灾警信号后语音播放“一号命令”内容。时间5分12秒;播放《歌唱祖国》音乐,语音播放解除“一号命令”内容,时间2分48秒。 三、防空警报试鸣信号: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解除警报:连续鸣放一长声,时间3分钟。 四、注意事项:警报覆盖区内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在警报试鸣期间请不要惊慌、不信谣、不传谣,注意辨别试鸣内容,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特此公告 二〇一三年四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