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8月3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08-30 00:00 |
一、招 标 人: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况: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办案及专业技术用房工程,总建筑面积12025㎡,框架结构、地上八层,地下二层。资金到位,场地已达三通一平,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单位。 五、报名条件:报名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且无在建工程;本工程造价人员必须具备中级造价员或造价工程师资格。 六、报名须知:参加报名的企业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及施工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房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及复印件二套),在规定时间内报名,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外地企业需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七、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2012年8月30日截至2012年9月5日 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 八、报名地点: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鼓楼街58号)。 九、代理机构:陕西环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罗俊杰 海 莎 联系电话: 13992518258 0915-3201508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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