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选定汉滨区城市公交管理委员会市民代表的通知 | ||
索引号 | hbqzfqzfb/2017-0538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1月17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1-17 00:00 |
为加强中心城市公交客运交通管理,规范公交客运经营秩序,进一步提升城市公交服务水平,方便群众出行。根据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城市公交客运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汉政办发[2012]246号)要求,将在近期成立汉滨区城市公交管理委员会,管委会由政府职能部门、技术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组成。其中5名市民代表面向社会公开选定。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代表职责
市民代表为促进城市公交发展的志愿服务者,主要职责是对公交企业的运营、服务质量和发展规划进行评议和监督,了解市民意愿,倾听群众呼声,对城市公交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二、市民代表的报名条件
1、年龄在18-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参加会议;
3、热爱社会公益事业,对城市公交行业有一定认识;
4、安康城区居民或常住人口。
三、报名时间、方式和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月15日止2013年1月25日。
报名方式:分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
网络报名:汉滨政府网(http://www.hanbin.gov.cn/)下载信息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发送Email至592573666@qq.com;
现场报名:汉滨区金州北路47号区交通运输局三楼行业股,报名时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联系电话:3253952 联系人:李大安
四、市民代表人选的确定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将根据市民报名情况,确定5名代表并向社会进行公示。
汉滨区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三年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