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对城区主干道路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的公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4月2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04-20 00:00 |
汉政字[2012]37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城区主干道路停车泊位实行计时收费的公告
为加强城市停车管理,规范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经市政府同意,区政府决定从二0一二年五月一日起,对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进行分类管理,主干道路停车实行计时收费,次干道路仍实行按车次收费。现公告如下:
一、对以下9条路段的临时停车泊位7时至22时实行计时收费,每小时每车收费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22时至次日7时实行计次收费,每车次收费2元。
1、西大街、安悦街 ;
2、鼓楼街、解放路 ;
3、兴安路 ;
4、巴山路中段(马坎-安运司);
5、南环路全段 ;
6、金州路全段 ;
7、文昌路全段 ;
8、白天鹅广场路段 ;
9、滨江大道、黄沟东路 。
二、对以下9条路段的临时停车泊位仍实行计次收费,每车次收费2元。
1、江北大道;
2、育才路;
3、巴山东路(安运司--高井) ;
4、金州广场路段;
5、香溪大道 ;
6、东大街(小十字--朝阳门);
7、大桥南路 ;
8、鼓楼东街 ;
9、建材路 。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综合事务 交通△ 停车泊位△ 收费△ 通告
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发: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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