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汉滨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6月16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1-06-16 00:00 |
汉滨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通 知 区属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干部职工: 根据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安房金管发(2011)53号文件规定,为确保2011年度(2010年7月1日至2011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结息、对账工作顺利进行,决定从2011年6月15日至7月15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业务。2011年6月15日至6月30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望广大职工干部互为转告。 特此通知。 汉滨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