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在香溪洞风景区及周边开展飞机防虫的通告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政府法制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1月25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1-25 00:00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在香溪洞风景区及周边开展飞机防虫的通告 香溪洞风景区及恒口镇、大同镇、五里镇沿月河南线的森林植被,是安康中心城市重要的绿色屏障,生态功能十分重要。目前是松林病虫害防治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护松林免遭虫灾的毁灭性破坏,根据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及省、市要求,区政府决定,于 一、本次飞机喷药防治松林病虫害(以下简称飞防)活动,涉及香溪洞景区、新城办事处的陈家沟村、程庄村、屈家河村、东西沟村、金川村、九里村、大树岭村,吉河镇的前进村、观新村、国庆村、油房村,恒口镇的永丰村、高明村、东风村、三合村、高堰村、潘河村、唐湾村、盘龙村、月河村、平安村,大同镇的丰富村、保卫村、青泉村、永青村、白龙泉村、安龙村、光荣村,五里镇的李湾村、柿树碥村、鲤鱼山村、刘营村、王砍村、欢喜岭村、白马石村、毛湾村等,面积3.2万亩。 二、飞防采用的是2%噻虫啉微胶囊悬浮剂,经国家权威部门检测,对人、畜、水生动物、农作物及环境安全没有危害。 三、飞防作业时间为每日9:00-18:00时,在飞防作业期间,区域内的游人、村民不要在户外活动,避免与药剂直接接触,防止发生药物过敏现象。 四、飞防作业时,飞机飞行高度较低,严禁人为干扰。对人为干扰、设置障碍等影响飞机正常飞防的,将依法从严处理。 五、飞行停机坪500米以内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以保证正常的飞行秩序。 六、飞防涉及的香溪洞管理局、新城办事处、恒口镇、大同镇、五里镇和吉河镇政府要做好辖区农户、游客以及农家乐经营户的宣传告知工作,确保飞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六日 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林业局。 区委办公室,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发:各有关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