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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区级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类表
文件名称
汉滨区区级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类表
索引号
/2022-0000
公开目录:
政府法制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成文日期:
2010年12月15日
有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10-12-15 00:00
汉滨区区级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类表
执法机关:汉滨区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执法性质:法定行政执法
执法责任领导: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
执法职能
执法类型
执法分类
执法依据
责任人
责任股
(室、站、所、队)
直接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名称
制定
机关
实施
时间
适用条文
国
有
资
产
管
理
行政许可类
普通许可(审批、审查、同意、备案等)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国
务
院
2006
年
7
月
1
日
第四、五条
分管领导
管理股
股长
3214263
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
第六条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1991
年
11
月
16
日
第八、十三、十四条
汉滨区区级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分类表
执法机关:汉滨区财政局 执法性质:法定行政执法 执法责任领导:局长
执法职能
执法类型
执法分类
执法依据
责任人
责任股 (室、站、所、队)
直接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名称
制定 机关
实施 时间
适用条文
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认可
行政许可类
认可
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财政部
2005年3月1日
第四条
分管领导
会计股
股长
3212304
财政违法行为处理
行政处罚类
警告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国务 院
2005年2月1日
第二条
监查股 收费中心
股长 主任
3213626 3233972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
会计违法违规行为处理
警告
陕西省会计管理条例
省政府
2008年9月1日
第二十二条
会计股
股长
3212304
罚款
契税征管
其他类行政行为
征收征用(税、费)
契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
1997年7月7日
第十二条
财政局
局长
3233575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
2008年1月1日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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