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制

索引号: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3-04-02 00:00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政府法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未知

关于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350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汉滨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

 

 

 

汉滨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推进政府依法行政,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以及省、市、区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五年规划,加快实现法治政府建设目标,结合我区实际,提出2013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一抓三建一统揽” 发展主题,以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为载体,以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突出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依法执政的能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保证法律法规正确实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指导、落实依法行政目标责任,为汉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1.继续完善和落实政府、部门集体学法制度。通过政府常务会议、政府全体会、部门业务会、干部工作会、网络学法等形式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全年组织开展集体学法不少于2次。举办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讲座不少于1期,着力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推进发展、维护稳定的执政能力。(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司法局、区人社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2.建立依法行政能力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对拟任领导干部在任职前考察其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并进行法律知识考试,考察情况和测试成绩作为任职的依据。深入推进领导干部网络学法考试制度。(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做好依法行政示范区迎验工作。

3.深入开展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创建工作。对照《汉滨区创建市级依法行政示范区工作方案》确定的标准和目标任务,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如期实现创建目标。(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4.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推进政府常务会议市民代表旁听制,探索建立政府购买专业服务制度,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公开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落实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对超越法定职权、违法法定程序进行行政决策以及造成决策失误的,依法追究责任。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群众代表旁听政府常务会议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四)提高规范性文件管理质量。

5.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法制审查作为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必经程序。对涉法涉权的文件都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特别是项目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发展、城镇建设、民生工程、生态保护等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起草报审方式,落实征求意见、专家评审、集体讨论制度,扩大公众参与途径,重视收集和采纳民意。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统计、检查、通报等措施,提高文件报备率。逐步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和实施后评估制度。(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6.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三统一、两规范”制度。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和规范法制审查、规范上报备案的“三统一、两规范”制度,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必须按规定到区政府法制办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后方可发布。加强规范性文件发布前政府法制审查,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及时上报备案制度。着力探索公众参与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政府工作部门)

7.深入开展机关公文规范化建设。在巩固省级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示范县区成果的基础上,在区级部门和镇办深入开展机关公文标准化建设活动,按照《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的标准,加强指导,扎实推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政府法制办,各镇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五)完善行政管理服务制度。

8.拓宽群众意见诉求渠道。科学制定《汉滨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对镇村干部普遍开展一次以农村政策法规及业务技能知识为主要内容的轮训。规范四级便民服务体系,加快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力争2013年新建村级活动室80100个,创建200个村级标准化便民服务站,规范三级问题库制度,严格实行“周二集中驻村服务日”制度,推行镇办党政一把手周三接访制度,扎实开展创建群众工作精细化镇办和区直部门服务承诺活动,健全完善年度群众工作体系建设目标考评办法,进一步完善群众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加强和重视舆情的分析、研判,及时回应民生民意。(责任单位:区群众工作部,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9.落实便民服务措施。加快区、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和网络体系建设。区级行政审批要推行“一个窗口对外”和“一站式”办公,提高现场办结率。积极推行网络审批和联合审批,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政府信息办、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10.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深入落实行政审批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率,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加强后续监管,对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及“批而不管”等行为的进行监督。开展新一轮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行政服务中心、区编办、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六)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换证工作。

11.做好新版《陕西省行政执法证》换发工作。认真抓好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的培训考试工作,强化法治教育理念。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审核执法主体资格。对资格不合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一律不予颁发执法证件。推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年检制度,对行政执法证件实行动态管理。(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区人社局,各行政执法单位)

(七)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12.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对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清理,确定可公开详细目录和内容。及时、准确、全面、具体的公开政府信息。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性资金项目建设的公开力度,改进、改善公开形式。2013年,区级电子政务平台建成投用,加快区与省市、镇办、部门实现网络互联、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区信息办、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八)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13.加强行政复议工作。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受理行政复议申请。推进复议规范化建设,增强复议案件审理透明度,改进审理方式,注重实地勘察、调查取证、公开听证、集体讨论等制度建设,重视复议调解、复议和解,提高行政复议质量和社会效果。(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14.建立行政调解联动工作机制。逐步健全政府牵总,法制机构牵头,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自觉运用行政调解手段,将矛盾化解在行政程序中。发挥群众矛盾“大排查、大调解”工作机制,做好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之间的衔接互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15.做好行政应诉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诉讼制度,鼓励、倡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裁定。积极推行行政审判与政府法制工作的良性互动,妥善化解行政纠纷。(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级各行政执法单位)

(九)加强和改进依法行政监督。

16.加强依法行政监督。综合运用行政监察、政府督查、法制监督等方式,组织好依法行政监督工作,依法加强对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工作的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效能。健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依法进行处理,并向社会公布结果。推行行政效能绩效问责制,严查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违法行政等行为,保证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17.全面加强行政执法案件监督检查。按照《陕西省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的规定,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各执法部门认真组织案卷自查,区政府将在9月分前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通过对各行政审批部门执法检查、案卷评查、执法评议考核等形式,加大法制监督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监察局,各行政执法部门)

18.继续实行依法行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明确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和分值,合理设定考核指标,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有效推进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区考评办、区政府法制办,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十)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

19.按照《陕西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力量,充实专业人才,使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与承担的任务相适应,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责任单位:区编办、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工作部门)

三、工作要求

1.各镇办、各部门要切实落实行政首长是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将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加强依法行政督促指导、监督检查和舆论宣传,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镇办和部门给与通报表彰、推广经验,对工作不力、存在问题较多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改正。

3.各镇、各部门要根据本年度工作要点,安排好各自的依法行政工作,并于20134月底以前,将有关安排报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公室要跟踪了解本工作要点实施情况,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确保完成依法行政年度工作任务。

 

 

 

 

 

 

 

 

 

 

 

 

 

 

 

 

 

 

 

 

 

 

 

 

 

 

 

 

 

 

 

 

抄送:市政府法制办。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25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