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余洪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2月16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02-16 00:00 |
汉政干[2012]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余洪东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余洪东同志任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吴 波同志任汉滨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二○一二年二月八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政府。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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