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龚甲池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0年12月10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0-12-10 00:00 |
汉政干[2008]11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龚甲池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龚甲池同志汉滨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汉生同志汉滨区移民开发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朱昌武同志汉滨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治广同志汉滨区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二○○八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 人事 任免 通知 抄送:市政府。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