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安发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4月11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1-04-11 00:00 |
汉政干[2011]2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安发平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安发平同志汉滨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王三刚同志汉滨区发展计划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忠周同志汉滨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区地震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唐志锋同志汉滨区人事局副局长、区人才交流(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杨树明同志汉滨区山川秀美办公室副主任、区退耕还林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郭乾金同志汉滨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谢贤斌同志汉滨区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来玉富同志汉滨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增产同志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二O一一年四月六日
主题词: 人事 任免 通知
送:市政府。
区委各工作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4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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