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孙甲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2年09月04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2-09-04 00:00 |
汉政干[2012]1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孙甲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孙甲海同志任汉滨区重点建设项目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龙斌同志任汉滨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余继勇同志任汉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办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方 维、毛晓军同志任汉滨区国库支付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 峰同志任汉滨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东鹏同志任汉滨区城乡就业服务管理局(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 李成玉同志任汉滨区城乡就业服务管理局(汉滨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局长(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 涛、李焕均同志任汉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正国同志任汉滨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绪彬同志任汉滨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 虎同志任汉滨区人口计生信息中心(计划生育三结合培训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云龙同志任汉滨区社会经济普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朱亚兰同志任汉滨区人民信访接待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善宏同志任汉滨区水利灌溉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杨大斌同志汉滨区畜牧兽医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荆纪荣同志汉滨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 二○一二年八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