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方荣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人事任免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3年06月1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3-06-13 00:00 |
汉政干〔2013〕1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方荣发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方荣发同志任汉滨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安置管理科(工程部)科长(主任); 李友平同志任汉滨区人民政府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鲁周仲同志任汉滨区殡仪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张锋同志任汉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新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