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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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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17-03-26 09:33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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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防汛应急预案

汉滨区防汛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和意义

1.2编制依据

1.3分级分类

1.4工作原则

1.5适用范围

1.6预案体系

2  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2.1.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

2.1.3暴雨洪水特征

2.1.4区域内的地貌特征

2.2经济社会情况

2.2.1行政区域基本概况

2.2.2区域内生产总值

2.3历史洪水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区域内历史典型洪水灾害

2.3.2洪水灾害易发地区及时间

2.3.3洪水灾害成因

2.3.4洪水灾害特点

3  危险区域划分

3.1.1按水库划分

3.1.2按河道划分

4  组织指挥体系

4.1区级防汛指挥体系

4.1.1区防汛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

4.1.2区防汛指挥部

4.1.3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4.1.4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4.1.5区防汛办工作组及职责

4.2乡级防汛指挥机构

4.3村级防汛抢险组织

4.4防汛专家组

4.4.1区级防汛专家组构成

4.1.2专家组职责

5  监测预警

5.1雨情、水情临界值确定

5.2雨情、水情监测网络

5.3雨情、水情实施监测

5.3.1雨情、水情监测内容

5.3.2雨情、水情监测要求

5.4雨情、水情信息传递

5.4.1雨情、水情信息传递原则

5.4.2雨情、水情信息传递方式

6  预警级别及发布

7  应急处置

7.1指挥权限

7.2应急响应

7.3应急重点

7.3.1应急处置措施

7.3.2应急处置重点

7.4现场处置

7.5信息发布

8  应急保障

8.1人力保障

8.2财力保障

8.3物资保障

8.4基本生活保障

8.5医疗卫生保障

8.6交通运输保障

8.7治安维护

8.8通信保障

9  监督管理

9.1预案宣传

9.2预案演练

9.3责任与奖惩

10  预案管理

10.1预案制定

10.2预案修订

10.3预案实施

11  附件

11.1附件表1《洪水灾害及应急预警对应表》

11.2附件表2《汉滨区历史洪水灾害损失情况表》

11.3附件表3《汉江月河川道城区集镇警戒特征表》

11.4附件表4《汉滨区检测站点分布表》

11.5附件表《不同级别洪水灾害或工程险情出现时的应急重点一览表》

1  总则

1.1编制目的和意义

汉滨区属水旱灾害交替发生的多发区,其中水灾多为全流域性暴雨洪水所引起,范围较大,山洪灾害造成河水陡涨陡落,来势凶猛,速度快、时间短。这种具有毁灭性的自然灾害将直接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陕西省防御减轻滑坡灾害管理办法》和《安康市防汛应急预案》、《汉滨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编制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根据本区的自然地理条件、气象水文特点、防汛设施现状及历史洪灾规律,依照《安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水旱灾害的分类,将洪水灾害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个级别(见附件表1《洪水灾害及应急预警对应表》)。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雨、水、灾、险情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

不同类型的灾害同时出现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防御洪水灾害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推行管理部门和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的原则,尽力避免因灾造成人员伤亡。

(2)以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通过预警、预案、物资、队伍等各个方面的防汛应急准备,做到提早防范和防、抢、撤、搬迁与治理相结合,确保安全。

(3)分级负责。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分级负责指挥,统一组织调度。建设单位保护,受益单位防治的原则。

(4)协同处置。洪水防御工作应当联防联控,实行公众参与,部门配合,专群结合,军民结合,团结抗洪。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本区汛期出现重大雨、水、灾、险情或防洪工程在非汛期发生重大险情时的应急处置。本区汛期起始时间为每年度的5月1日,汛期结束以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通知时间为准。 主汛期的时间为每年7月1日至9月30日,特殊特殊可以适当提前或延长。

1.6 预案体系

本预案为全区防汛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已经发生或预估可能出现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洪水灾害情况下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的规范性、基础性文件。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各级各类防汛预案,形成完备的防汛预案体系,以确保抗洪抢险工作紧张有序地开展。各级防汛指挥部负责于汛前督促相关单位修订各类防汛预案。各级人民政府所在城镇的防汛预案由本级人民政府批准,报上一级防汛指挥部审核备案;大型水库的度汛计划由市防汛指挥部审核后报省防总批准,重点中型水库的度汛计划由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并报省防总备案,小型水库及一般中型水库的度汛计划由水库所在地的区防汛指挥部批准并报市防汛指挥部备案;一般集镇、重点村庄院落的度汛预案及山洪防御方案由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制定;汉江干、支流大型水库联合调度方案由市防汛指挥部负责制定,报省防总审批。

2  基本情况

2.1自然情况

2.1.1河流分布情况

汉滨区属长江流域汉江水系,境内流长112公里,流域面积3563.50平方公里, 5平方公里以上流域的河流、溪沟210条,其中100平方公里以上17条,直接汇入汉江的二级支流10条,即蒿坪河、流水河、月河、神滩河、岚河、吉河、黄洋河、福滩河、丁家河和坝河。江北最大的支流月河,发源于汉阴县凤凰山铁路瓦店,流经小南沟处进入汉滨区,于安康城区上游2公里处汇入汉江,流域全长95.2km,流域面积2830km 2 。月河在汉滨区境内流域全长42.9km,区间流域面积1827km 2 。月惠渠 、恒惠渠、黄石滩等32座中小型水库、水利工程形成月河川道灌区。

2.1.2区域内的气象、水文条件

汉滨区年平均日照时数为1811.4小时,最高年2105.4小时,最小年为1332.9小时,全年平均气温为14.52摄氏度,极端最高气温41.7摄氏度,极端最低气温-9.5摄氏度。全年无霜期252天。

年平均降水量799.4毫米,比安康市其它各县平均降雨少109.5毫米。年均自然植被蒸发量为786.9毫米,湿润度为1.016,但降雨时空分布不均。降雨量年季间丰欠不一,最高达1047.8毫米(1974年),最低年仅540.3毫米(1966年)。季节月份差异很大,由于降雨分布不均,滑坡、泥石流灾害频繁发生。

2.1.3暴雨洪水特性

汉滨区气候明显受秦岭和巴山的制约,为北亚热带湿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冬季受蒙古冷高压控制,寒冷少雨;夏季受西伸太平洋副热带高压和河西走廊四川盆地热低压控制,多暴雨并有伏旱;春暖干燥,秋凉湿润并多连阴雨。由于季节雨量分配不均,变幅大,常形成旱涝交替。暴雨系流,除东部有受台风影响的暴雨系流外,一般主要为低涡变,两者叠加形成强度更大的暴雨,多在7—9月发生。近年来,在全区范围内不断发生高量级的短历时局地性暴雨。1982年8月15日沈坝元潭最大一小时降雨量227.9 mm;1997年7月4日双龙镇4小时降雨量135mm;1998年7月12日茨沟、东镇最大4小时降雨量156.9 mm。这类暴雨具有突发性、区域性、历时短、笼罩面积小、灾害严重。

各河流的洪水,主要为暴雨所形成,与暴雨的量级、强度、流域特征和流域下垫面条件等关系密切。由于山区坡面陡峻,河床切割甚深,河槽狭窄,岩石裸露,径流系数大,汇流历时短,洪水猛涨猛落是山区河流重要特点。从降雨到洪水形成一般只几小时,最短的甚至一小时,突发性灾害往往防不胜防。

2.1.4区域内的地貌特征

汉滨区位于陕西省东南部,居安康市之腹,北靠秦岭,南依巴山,地跨东经108 0 30 / —109 0 23 / ,北纬32 0 22 / —33 0 17 / 之间。南北长101.2公里,东西宽81.64公里。以月河为界,北为秦岭山地,南沿巴山余脉,属中低山剥蚀地貌和断陷冲击盆地地貌,是第四纪红粘土、花岗片麻岩、专岩、板岩、千枚岩、硕岩等。地形破碎、群山叠嶂、河流密布、沟壑纵横、地形复杂,气候恶劣、雨量分布不均,最易形成洪水、滑坡、泥石流灾害,区内水土流失面积2085km 2 ,占全区总面积62.7%。年平均土地侵蚀总量为1067.3万吨,侵蚀摸数为4675吨/平方公里,流失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    

2.2经济社会情况

2.2.1行政区域基本概况

汉滨区辖43个乡(镇)和3个办事处,47个居民委员会,871个行政村,6300个村民小组,962282人,人口密度为260.1人/平方公里,是安康市人口密度较大、人口数量最多的县区。人口主要分布在月河川道汉江两岸和南北二山的河流溪沟两岸,高山区人口分散稀少。

2.2.2区域内生产总值

全区总面积364400公顷,占安康市总面积15.7%。其中耕地面积100126公顷,园地面积8368公顷,田地面积209342公顷,牧草荒山面积12721公顷。2004年全区总产值40.97亿元,其中农、林、牧、渔总产值12.83亿元其中农业(种植业)7.73亿元,农民人均收入1708元,城镇居民人均收入5774元。

2.3  历史洪水灾害损失及成因

2.3.1区域内历史典型洪水灾害

汉滨区水灾害多出现在汉江和南北二山河沟两岸。据记载“明万历十一年(公元1583年)夏,兴安州猛雨数日,汉江溢,黄洋河口水壅城丈余,全城淹没,公署民舍一空,溺死者五千余人”;“清咸丰二年(公元1852年),七月十七日汉水溢决小南门入城,店舍坍塌无数,兵民溺死者三千余名”;“清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洪水再次决东堤入城,民房官舍冲毁贻尽”。

1974年9月14日,城区东西堤外、黄洋河峪口岸被淹危及全城。1983年7月31日,汉江安康段出现了二百年一遇的特大洪灾, 8.96万人受灾,870人丧生,直接损失达4.20亿元。

近10年统计:1996年因滑坡挤压房屋使两人死亡;1997年2次(洪水、滑坡)造成10人死亡;1998年,茨沟、东镇局地暴雨,诱发的泥石流、滑坡致死32人,138人受伤;2001年洪水滑坡3处,9人受伤,7人死亡;2002年因滑坡死亡3人;2003年死亡9人;2005年死亡2人。滑坡、洪灾死人,频率高。突发性强,灾害防测难度较大(见附件表2《汉滨区历史洪水灾害损失情况表》)。

2.3.2 洪水灾害易发地区及时间

滑坡泥石流主要集中在南北中高山区,洪涝集中在汉江、月河、川道城镇区域。

发生时间主要集中在夏秋季。

2.3.3洪水灾害成因

汉滨区受地形、地貌、地质、季风等自然环境影响,灾害的特点十分复杂。

从地质上,山洪由汉滨区所处地理位置及其小气候环境所决定。

从地貌上,汉江、月河横穿汉滨的南北,支流多以垂直方向注入,河谷相对高差大,谷坡陡峻,块体运动活跃。

从降雨上,汉滨区的降雨既受大气环流的影响,又受秦岭巴山的制约,降雨在年季间丰欠不一,季节月份差异很大,7、8、9最多,占全年降雨量42.4%,大到暴雨每年都有4--7次,高值高频区,有叶坪、中原、茨沟、东镇、前进、共进、双龙、新坝、田坝、石转、洪山,由于降雨丰沛,易发生滑坡、泥石流灾害。

从人为因素上,山区的耕地面积广,生产水平低。随着人口的增多,为扩大耕地,陡坡开荒,砍伐森林,不断破坏生态环境,同时盲目的各种建设用料,乱开山石,农房开山,占河建房,无安全防范措施。自然形成山地河道走山滑坡灾害的多样化。

2.3.4洪水灾害特点

根据历史洪涝灾害记载和汉滨区地理、地貌状况及降雨量的不均匀分布,灾害发生多为局部性、突发性,山洪陡涨陡落,发展快、持续时间短、来势凶猛、强度大,具有毁灭性的特点。

3  危险区域划分

危险区划分的原则,按照汉滨区地理位置,地质地形条件和气候特点,雨量分布等特点

3.1.1按水库划分

全区63座水库都是在50 70年代“百库运动”“大跃进”中仓促上劳,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工程投入运行多年来,40座水库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病险,即溢洪道未达设计、坝体单薄、内外滑塌、卧管漏水、放水设施不合理、工程质量差等,这将是各级政府领导的心头之患。这40座水库分别分布在梅子铺镇、恒口镇、五里镇、河西镇、建民镇、运溪乡、双溪乡、大河镇、茨沟镇、谭坝乡、石转镇、流水镇、南溪乡、新坝乡、晏坝乡、县河乡、吉河镇、张滩镇、石梯乡、关家乡和新城办、江北办事处等25个乡(镇)、办事处。

3.1.2按河道划分

月河川道和临河沟的集镇,是我区防灾的重中之重。即梅子铺镇、恒口镇、五里镇、河西镇、建民镇、叶坪镇、中原镇、大河镇、沈坝镇、茨沟镇、谭坝乡、吉河镇、田坝乡、迎风乡、坝河乡、石转镇、洪山镇、县河乡、石梯乡,张滩镇、关庙镇、新城办、老城办、江北办共24个乡(镇)、办事处。

4  组织指挥体系

4.1区级防汛指挥体系

4.1.1区防汛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

汉滨区人民政府成立汉滨区防汛指挥部。负责指挥、领导全区的防汛抗洪工作。汉滨区防汛指挥部由区人民政府主管副区长任总指挥,区人武部部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任副总指挥,区水利局局长、建设局局长及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担任责任副总指挥。成员:区人武部、水利局、建设局、发展计划局、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经贸局、教育局、公安分局 、文广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农业局、卫生局、移民局、粮食局、林业局、安康水电厂、安康水文局、气象局、供电分局、电信安康分公司、移动、联通安康分公司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同志组成。

4.1.2区防汛指挥部职责

汉滨区防汛指挥部是代表区政府组织防汛工作的权力机构,在区政府和上级防汛指挥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根据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做到及时反映本地区的防灾害情况。果断执行洪涝灾害防滑坡、泥石流抢险调度指令。领导和组织实施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4.1.3区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1)区人武部:负责抗洪抢险民兵队伍的编组、训练、调集;协调驻军、组织民兵预备役人员及其他抢险队伍参与抗洪;现场指挥、营救、转移人员和物资。

(2)区水利局:负责水库、堤防、电站等水利水电工程安全度汛方案的审核与指导;组织制定抗洪抢险技术方案;及时修复度汛应急工程;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的防汛工作;抓好病险水库的监测管理。

(3)区建设局:负责城区及别地方水毁灾区道路清淤、排涝、和各条撤退道路的清障保通、以及集镇路灯照明、抢险排涝抢险工作。

(4)区发展计划局:负责防洪工程及水毁项目计划的争取和落实。

(5)区财政局:负责水毁修复、抢险救灾物资、防汛办公经费的筹措。

(6)区交通局:负责水毁公路、桥梁的抢修工作,确保抢险道路畅通;保障抗洪抢险所需车辆、船只的调集工作;优先保障抢险人员、物资的跨区域调运。

(7)区民政局:负责灾民紧急安置和救灾物资的筹集,确保灾民有房住、有衣穿、有饭吃。负责灾情统计上报。

(8)区经贸局:负责防汛抢险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供应工作;负责区级工业企业的防汛抢险工作。

(9)区教育局: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度汛工作      的检查、指导;督促有安置任务的学校做好转移人员的接待准备工作;同时做好学生防汛自救的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