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汉滨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的通知 | ||
索引号 | 公开目录: | 发展规划 | |
公开责任部门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
文号 | 成文日期: | 2011年09月13日 | |
有效性 | 未知 | 公开日期: | 2011-09-13 00:00 |
汉政办发〔2011〕85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滨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2011—2013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汉滨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汉滨区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实施意见》(陕发[2010]105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0】51号)精神,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科学规划,着力解决“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满足广大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资源的需求,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区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学方针,努力促进学前教育持续快速发展。截至2010年底,全区共有57所幼儿园(班),其中城市21所,农村36所;公办4所,占幼儿园总数7%,民办53所,占幼儿园总数93%。学前班350个。全区在园幼儿17945人,公办民办教职工1178人,其中教师650人,保育员234人,保健员31人,后勤人员171人。全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70%,学前两年毛入园率60%,学前三年毛入园率56%。但从总体上看,学前教育还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公办幼儿园发展严重不足,仅为幼儿园总数的7%,且全部在城区。二是绝大多数民办幼儿园办园条件差,保教质量低,且不同程度存在安全隐患。三是缺乏投入机制,基础薄弱。四是幼儿园师资队伍数量、质量、结构不适应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五是民办幼儿园教师待遇低,缺乏保障机制。全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按照省、市《关于大力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精神,坚持政府主导,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齐心协力抓好学前教育,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子女入园就学需求,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与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让广大适龄儿童接受良好学前教育为目标,坚持公益性、普惠性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按照“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要求,落实责任,加大投入,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鼓励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推进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力争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入园难”问题。
(二)总体目标
以加快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主题,以统筹城乡学前教育为主线,以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为重点,积极鼓励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建成学前教育区、镇两级骨干体系和区、镇、村三级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充满活力的学前教育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到2013年在城区新建、改扩建城区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办幼儿园2所,建成34所镇、办事处公办中心幼儿园(校中园),按照大村独办、小村联办的原则,使幼儿园(班)覆盖全部行政村,民办幼儿园规范有序发展,教师队伍不断优化,保教质量显著提高,实现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完成1500名教师、6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积极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到2013年底,全区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三)年度目标
1、2011年工作任务
(1)加快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建成恒口、五里、大同、关庙、大竹园、吉河、石转、瀛湖、沈坝、双溪10个镇公办中心幼儿园。
(2)制定优惠政策,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逐步实现小区配套幼儿园与小区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兴办幼儿园。加强对现有53所民办幼儿园整顿和管理。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40%,全区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78%,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66%,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0%。
(3)全面启动学前一年免费教育。从2011年9月起,全区所有公办(包括教育部门办、集体办、其他部门办)幼儿园、小学附设学前班等学前一年教育幼儿免收入园保教费,民办幼儿园比照公办幼儿园免费标准减收保教费。所需经费由省、市、区各级财政安分担比例予以保障。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合理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比例,按标准配齐教职工,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及时予以调整。区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加强对幼儿教师和园长培训,年培训500名教师,20名园长。
(5)积极开展早期教育,实施0-3岁早期教育试点和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选择1所幼儿园,建立特殊幼儿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儿童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管理,提高质量。规范办园行为,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强化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工作,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按照全面排查、分类治理的原则,清理整顿无证办园,不断提升办园水平,确保全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辖区内幼儿园总数的70%以上。积极推进幼儿园教育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开展信息化管理和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2、2012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快镇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新建、改建、扩建大河、河东(校中园)、流水、张滩、中原、县河、关家、紫荆、双龙、晏坝、石梯、新坝等12所幼儿园。
(2)完善政策,加强对城镇小区配套建设幼儿园监督检查。继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兴办幼儿园。城镇小区、行政村幼儿园覆盖率达到60%。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84%,全区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73%,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7%。
(3)继续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完善政策措施,稳定保障水平。
(4)继续做好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完成500名教师、2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
(5)加强管理,积极发展早期教育。认真做好特殊幼儿随班就读工作,建成1所特殊幼儿随班就读康复资源中心,开展对特殊幼儿及家长的教育指导。
(6)规范管理,提升质量。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加大清理整顿力度,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全区符合国家标准的幼儿园达到辖区内幼儿园总数的80%。完善幼儿园信息管理系统,扩大试点范围,覆盖全区30%幼儿园。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督管理体系和城镇结对帮扶长效机制,市、区4所省级示范园对口帮扶镇公办中心幼儿园。
3、2013年工作任务
(1)继续加快镇办事处公办中心幼儿园建设。新建、改建、扩建东关(民族园)、洪山、茨沟、建民、江北、谭坝、共进、坝河、早阳、叶坪、田坝、牛蹄等12所镇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完成2所县城标准化公办幼儿园建设。
(2)继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加大检查力度。继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兴办幼儿园。幼儿园基本覆盖全部城镇小区和行政村。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5%。
(3)继续全面实施学前一年免费教育,进一步完善政策和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
(4)继续做好公办幼儿园新任教师补充工作。完成500名教师、20名园长的培训任务。对未培训公民办教师、园长进行全员培训。
(5)加强对0-3岁早期教育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形成科学的早期教育指导方案。继续抓好特殊儿童随班就读工作,总结、交流、推广经验,提高特教水平。
(6)规范管理,提升质量。继续坚持“以游戏为主,保教并重”的原则,使 “小学化”倾向得到有效遏制。加强幼儿园安全防护工作的监管,努力消除不安全隐患。通过分类治理、努力提高和督促整改方案,消除无证办园现象,全区幼儿园基本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推广学前教育办园体制改革试点成果,扩大试点范围。幼儿园信息管理试点范围覆盖全区50%的幼儿园。继续完善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和城镇结对帮扶长效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要加大统筹力度,要将学前教育纳入城镇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落实“省定标准、以奖代补,市级统筹、布局规划,以县为主,分工负责”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领导,将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作为每年考核各级政府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逐级签订学前教育目标责任书,各镇、办要积极协调幼儿园土地征用及村办幼儿园规划建设,做好幼儿园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着力建设公办幼儿园,发展民办幼儿园,健全覆盖城镇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切实履行组织领导、规划布局、经费投入、师资队伍建设、民办幼儿园设置审批等主体责任。
(二)健全工作机制。区政府建立由主管教育的区长任总召集人,区政府办主任、区教育局局长任召集人,发改、财政、编办、人社、公安、民政、卫生、计生、建设、国土和物价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汉滨区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传达贯彻中、省、市关于学前教育工作的重点指示和有关会议精神,通报学前教育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区教育局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推进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抓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组织实施。妇联、残联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残疾幼儿早期教育宣传工作。注重发挥各镇办事处在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工作中的作用,将幼儿园建设纳入新农村建设规划,协调幼儿园土地征用及村办幼儿园建设,支持农村学前教育发展。
(三) 科学制定发展规划。按年度建设任务,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统筹编制学前教育推进工程专项建设规划,合理确定幼儿园布局、规模。要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后富余校舍和公共资源,按照办园标准改扩建公办幼儿园。镇中心幼儿园建设要统一规划,统一设计。要合理规划村办幼儿园(班)和城镇小区、社区幼儿园建设。加强民办幼儿园布点的管理和指导。
(四) 加大经费投入。省上实行以奖代补,每新建一所镇中心幼儿园奖励50万元,改扩建一所镇中心幼儿园奖励30万元;市上按每新建一所镇中心幼儿园奖励20万元,改扩建一所镇中心幼儿园幼儿园奖励10万元;区政府根据当年的建设任务,在教育费附加中统筹安排。制定和完善财政、税收、金融和土地等优惠政策,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给予补助,着力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入园。鼓励和扶持城镇小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捐资、出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采取政策激励、专业培训、提高待遇等措施,鼓励和吸引符合条件的人员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五)强化管理。区教育局设立部门,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加强对幼儿园的审批和管理,规范办园行为,不断提升办园质量。坚持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小学化”倾向。
(六) 加强督导评估。区委、区政府将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作为每年考核镇办事处教育工作的重要指标,并将镇办事处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情况作为创建“双高双普”和“教育强镇”的重要评估指标。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大对目标任务落实、经费投入、教师队伍建设、保教质量、安全管理以及学前一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推进工程等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力度,每年将督导结果向社会公布。
2013年,区政府对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工作成效显著的镇办事处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主题词:教育 计划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纪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5日 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