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有关精神,近日,区财政积极筹措并拨付资金1200余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全区学前教育发展。 具体投入与补助办法为:一是补助公用经费:对达到办园标准的各类幼儿园,按在园幼儿人数年人均2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对农村小学附设的学前班,按年人均1000元的标准补助公用经费,共拨付春季学期补助公用经费583万元。二是免学前一年保教费,免费标准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即省级示范园每生每年1300元,一类园900元,二类园及以下700元,拨付春季学期免保教费资金510万元。三是对家庭困难幼儿进行生活费补助,按每人每天3元,一年按750标准补助,拨付春季学期生活费补助资金110万元。 通过财政补助政策的实施,将有效缓解城乡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和“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逐步推动全区学前教育全面、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