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建立起“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各乡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对本辖区、本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协同抓的工作格局,全面履行食品监管工作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食品安全监管网络,落实乡镇食品安全监管专职人员及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建立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以创建省级食品安全放心区为切入点,进一步细化各乡镇、各相关部门食品安全职责,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促进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的进一步落实。将食品安全纳入区政府对部门及乡镇政府的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之中。对因工作不力、失职渎职,造成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部门和乡镇,将追究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