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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强化责任追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时间:2012-02-22 00:00  作者:薛公员源自: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十四次党代会和区十七届一次人代会精神,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抢抓发展机遇,强势推进2012年全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实。近日,汉滨区纪委监察局出台了强化责任追究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纪律规定
一是各级各部门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在落实过程中,效能低下,推进不力的、给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的,给予责任单位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且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情节严重的对主要领导进行纪律处分或建议组织部门调整其工作岗位。二是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落实中,对由几个单位共同办理的事项,主办单位不主动牵头协调,致使工作延误,追究主办单位责任;协办单位对责任明确的协办事项,不作为,慢作为,或推诿扯皮不执行,追究协办单位责任;协办单位不履职,主办单位又不报告的,追究主办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对工作作风飘浮,搞虚假政绩,骗取荣誉,或者瞒报、漏报、迟报重要情况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视情其情节予以责任追究。四是对不严格执行检查报备,收费登记、首检纠错免罚等优化投资环境制度,违规招投标,阻扰、干扰重点项目建设,破坏投资环境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曝光,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党政纪处分,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五是对不按照规定实行政务公开,不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的视情节轻重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六是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认真贯彻落实《汉滨区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强化绩效管理,畅通行政效能投诉渠道,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目前,正值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各项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都已明确,各级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分工开展各项工作。从近期的督查来看,西康铁路二线、保障性住房、汉江防洪堤工程等一批重点项目都能按计划有序推进,且措施得力。为转型跨越、实现十二五规划、建设和谐宜居的新汉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