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政府办

    1、负责区政府日常文书处理和日常政务、事务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区政府各工作部门之间和各乡、镇之间的工作。

2、负责区政府各种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和区政府领导同志参加的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和安排工作。

3、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

4、研究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请示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5、根据区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区政府部门之间出现的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区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6、督促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对区政府公文、会议决定事项及区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执行情况并跟踪调研,及时向区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7、协助区政府领导组织处理需由区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8、围绕区政府各项决策及总体工作部署,收集整理信息,反映动态情况,提供决策依据。根据区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9、承办区级以上人大代表批评、建议和意见以及区级以上政协委员提案。

10、负责区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处理区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反映的重要问题。

11、负责区政府机关财务计划、房产基建、车辆调配、固定资产等后勤事务与协调的管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区政府机关的安全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为保障机关办公和职工生活提供服务。

12、负责区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13、承办区政府及办公室上下业务对口单位政务活动的接待工作。

14、负责电子政务建设、管理及组织实施工作。

15、办理区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值班室电话3213691

区长热线:3207777

安康市汉滨区政府办
主办单位:安康市汉滨区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