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旅游局(外事办)是主管全区旅游、外事、侨务工作的区政府直属事业机构。 |
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产业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提请区政府审定,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2、提出全区旅游产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全区旅游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3、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协调管理假日旅游。
4、组织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全区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编制区境内旅游景区审查和区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指导全区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经营;组织指导全区旅游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区旅游项目申报。
5、拟定并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负责全区旅行社申报的初审;组织指导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定点及国家二星、一星级旅游涉外饭店的资格申报的初审;负责全区旅游涉外汽车公司(车队)的审核工作;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和评比。
6、负责审核境外单位在本区设立的旅游机构,依法对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
7、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受理旅游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8、制定全区旅游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育计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考试认定;负责导游人员计分管理的具体执行,负责实施对导游人员的年审工作和旅行社年检工作。
9、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1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区外事办公室主要职责 :
1、贯彻执行中央的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制本区外事侨务工作的政策、规章和工作规划;检查全区外事侨务方针政策和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2、协调全区各部门的外事侨务活动;研究、会签全区各部门外事侨务工作的请示报告,协同有关部门处理重大涉外事项。
3、归口管理全区外事侨务工作,开展外事侨务工作的宣传与调查研究,为经贸、科技、文化、教育等合作交流提供信息,牵线搭桥;掌握全区外事侨务工作和涉外活动情况,了解和监督我区所属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和在国外活动情况;并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4、承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人出访和邀请外国人员来访的具体报批事宜,负责正、副县(处)级及以下人员因公临时出国任务、出访费用及邀请外国相应人员来访等有关事宜的初审;协助办理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签证(通行证)和应邀来访人士的签证、通知、函电以及其他领事业务。
5、负责组织接待来我区访问的国家、党宾和其他重要外宾;接待来我区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国驻华外交人员;统筹安排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和区政协领导人的外事活动。
6、管理、组织、接待来我区采访的外国记者;指导我区有关部门或单位做好外国记者采访活动的安排。
7、负责对全区外事侨务干部和涉外人员进行外交政策和外事纪律的教育;配合有关部门检查外事纪律及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外宣传和群众外事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审核重要涉外报道稿件和其他文稿。
8、指导区级各有关部门外事机构的业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外宾至如归参观单位的开放、调整和外事业务的建设工作。
9、管理本区和国外友好城市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流活动,承办对外结好报批事项;承办区人民对外友好协会的日常工作。
10、办理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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