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拟定本区粮食宏观调控、供求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规划、指导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工作。
2、组织贯彻落实全区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全区粮油市场建设、仓储和加工设施的建设计划。
3、指导全区粮食流通行业管理和全区粮食系统职工教育培训,指导并推动行业的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负责粮食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行业统计工作和信息服务指导工作。
4、做好粮食质量标准的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要求,开展市场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流通秩序。
5、管理粮食收购、销售、调拨计划和储备粮,负责全区库存粮食质量和粮食安全。
6、组织国家粮食定购任务的落实,负责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敞开收购农民余粮政策的执行。
7、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务会计和统计法规,研究拟订全区粮食企业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
8、保障军队粮油供应,负责退耕还林、以工代赈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灾区、库区移民、贫困缺粮乡镇的粮食供应。
9、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