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长信箱

方女士-投诉扣除费用不合理

信件主题: 方女士-投诉扣除费用不合理
来信人: 方海燕 来信日期: 2020年03月13日 来信编号: DH202003130468
信件内容: 2020年1月14日,方女士前往海外商务旅行社(南环西路),缴纳10300元(有收据)报名3人江南奢华游套餐,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正常旅行,3月13日方女士前往该店要求退款,但该店以预定的酒店房费损失为由共扣除1170元(390元/人),方女士认为此做法不合理,现希望相关部门帮助协调退还扣除的费用。
信件回复: 汉滨区:我区于3月17日,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了解,调解处理。向投诉人方海燕讲解了文化和旅游部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关于妥善处理疫情旅游投诉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方海燕认为对方未违反政策规定,对海外旅行社扣除实际支出且无法挽回的住宿费用1170元表示理解,同意调解处理结果,承诺不再投诉。
办理情况: 已办结
回复单位: 汉滨区
回复时间: 2020年03月18日
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