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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信息

市统计局
单位名称 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 2023-04-23 08:41
办公地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13号 办公电话 0915-3213850 单位网站 https://tjj.ankang.gov.cn/
单位职能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吴 虹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 ,下午15:00--18:0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贯彻国家统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拟订全市统计工作的政策、规划以及全市统计调查计划;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情况,依法查处违反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行为。
  (二)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统一组织实施市县(区)生产总值核算工作,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国情国力普查方面的统计数据。
  (四)统一组织实施各项社会经济调查,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全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文化事业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统一评估、管理和公布,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意见。
  (五)加强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统计工作的指导、综合协调和统计数据发布的管理。负责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六)监督管理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县区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七)建立健全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指导各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八)监测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情况,配合国家统计局安康调查队开展居民收入和农村贫困监测调查。
  (九)组织实施社情民意调查,搭建各级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沟通交流的平台,收集社情民意,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服务。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政办科(联系方式:0915-3213850)
  负责承办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各项工作制度的制定和督促实施;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局机关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政务公开、信息宣传、机要、档案、安全、接待服务和各类大型活动的组织协调及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等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承担部门党建、党风廉政、精神文明、信访维稳和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负责全市统计系统干部的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推进统计信息搜集、处理、传输、共享、存储技术和统计数据库现代化,指导各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领导和管理所属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
 (二)执法监督科(联系方式:0915-3223570)
  负责全市统计法规的宣传普及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行使统计领域执法职责;做好对统计违法行为查处、处分处理建议和案件移送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执法“双随机”抽查制度,实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联合惩戒机制,预防和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监督指导县级统计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承担统计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监督管理涉外统计调查活动;依法监督管理市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项目、县区调查项目。
  (三)综合核算科(联系方式:0915-3212710)
  负责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标准;承担市县(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工作;监测预警全市国民经济运行,分析研究经济社会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组织实施农林牧渔、制造、能源、建筑、批发和零售、住宿和餐饮、交通运输、金融、房地产、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和社会保障等一、二、三产业涵盖的各项统计业务工作,指导相关专业建立健全统计基础工作;整理、汇编和提供全市经济社会综合性统计数据和统计资料;负责统计数据发布和统计新闻宣传;负责全市县域经济监测及非公有制经济统计核算;负责对市级各有关部门和县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有关数据的审核。
  (四)普查办公室(联系方式:0915-3180861)
  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负责全市普查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制定本市普查工作实施方案;负责普查数据的评估和督导检查;负责投入产出专项调查、1%人口抽样调查等,汇总、整理和发布有关国情国力普查方面的统计数据。负责全市基本单位名录库的管理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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