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hbqzfqzfb/2021-0015 | 公开责任部门: | 区政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01-18 14:12 | 发布文号: | 汉政发〔2021〕3号 |
公开目录: | 区政府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汉政发〔2021〕3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全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加强和改进我区征地服务与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区政府组织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相关数据成果己经省政府同意,现按照省、市关于公布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要求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自2020年12月31日起实施,原实施全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及区片综合地价同时废止。
附件:汉滨区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土地补偿费与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