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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hbqzfqzfb/2020-0157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20-10-19 13:45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20〕100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汉政办发〔2020〕100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方案的通  

 

吉河、关庙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现将《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

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汉江水污染防治,切实履行好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涵养区水质保护政治责任,确保“一弘清水永续北上”。根据市政府第十一次市长办公会议、第二十次专项问题办公会议纪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压实“一弘清水永续北上”的政治责任,按照“依法治河、群众意愿、政府作为、分类施策”的原则,通过宣传劝导、教育引导、文明倡导、典型曝光等方式,全面保护汉江生态环境,提升城市文明形象。

二、目标任务

对汉江中心城区段(西至吉河镇王家窑,东至东坝汉江大桥段)沿江两岸洗衣服、洗车、洗宠物、洗拖把、洗涤剂搓澡、洗动物内脏、乱倒垃圾等行为和在水源地保护区域游泳、垂钓等行为进行宣传纠导和专项整治,力争三个月初见成效,半年内基本控制,一年内全面巩固工作成果,逐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工作制度。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在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成立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任:杨家成  老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副主任:康礼峰  老城街道办事处创建办主任

        王建安  区河道堤防管护站副站长

 员:刘    老城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老城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老城两违管控办队员

张卫军  新城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张善贤  新城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新城街道办干部

   江北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朱昌立  江北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江北两违管控办队员

   建民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建民两违管控办队员

李一凡  建民两违管控办队员

晏荣彬  关庙城管执法大队干部

   关庙两违管控办队员

   吉河两违管控办队员

杨厚贤  吉河两违管控办队员

办公室设在汉江公园汉宁门西侧100米恒和集团一楼,主要负责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汉江中心城区段水环境保护调度中心、镇办红袖章宣传纠导队,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汉江中心城区段水环境保护调度中心

负责人:闵小旭  区河长办专职副主任  

 员:王友良  区水利局水旱灾害防治监测站信息股股长

李文君  区河长办工作人员  

职责:负责根据汉江视频监控系统,实时向办公室反馈影响汉江环境的相关信息。

(二)镇办“红袖章”宣传纠导队

1.老城办“红袖章”宣传纠导队

队长:江波

成员:马金平、刘福柒、李德仓、马真萍、黄安侠、陈守菊

职责:负责吉河王家窑以东至汉宁门以西段汉江环境保护工作。

2.新城办“红袖章”宣传纠导队

队长:罗福平

成员:孙玉凤、崔成根、王芳侠、范成会、余红彦

职责:负责汉宁门至东坝汉江一桥南头段汉江环境保护工作。

3.江北办“红袖章”宣传纠导队

队长:冯德善

成员:黄正安、余林记、张祥平、田芳、赵晓红

职责:负责汉江一桥北头至西城阁段汉江环境保护工作。

4.建民办“红袖章”宣传纠导队

队长:刘向辉

成员:王玉凤、汪德勤、许怀德、李红亚、张娜

职责:负责汉江三桥北头至汉江一桥北头段汉江环境保护工作。

5.吉河镇“红袖章”宣传纠导队

队长:张元元

成员:邓广奇、张新明、周章军、陈元新、张沛、杨厚贤

职责:负责汉江王家窑段汉江环境保护工作。

6.关庙镇“红袖章”宣传纠导队

队长:晏荣彬

成员:王哲、王虎、周云红

职责:负责西城阁至东坝汉江一桥北头段汉江环境保护工作。

四、责任分工

城区四办两镇:负责组织“红袖章”宣传纠导队加大对汉江城区段洗涤、乱倒垃圾等行为的纠察、劝导工作;负责在汉江城区段下河通道设置禁止洗涤、乱倒垃圾以及不在危险地段和水源地保护区游泳的检查卡点和提醒牌。

区创建办:负责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利用“一台一报一网”等宣传平台,做好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

区城管执法分局:负责落实执法人员配合镇办做好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执法整治工作。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落实执法人员配合镇办做好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执法整治工作,负责制做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倡议书音频文件、环境保护宣传标语、宣传牌,发放镇办张贴悬挂。

区环保督察办:负责对镇办、部门落实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的任务交办、检查、督办、考核。

区水利局:负责利用汉江视频监控实时发现报告汉江中心城区段影响汉江生态环境行为信息,对散落垃圾及时清理。

区公安分局:负责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的执法保障。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宣传引导。城区四办两镇要配备标识统一的宣传车,在辖区内沿江两岸及周边村(社区)巡回播放宣传汉江禁洗音频;组织宣传纠导队在沿江两岸及周边村(社区)主要出入口张贴倡议书,入户发放倡议书;根据统一的宣传内容,制作宣传横幅、标语、宣传牌等,在重要区域、路段悬挂、栽设,每个镇办至少有2个固定大型宣传牌,栽设位置必须科学合理,不能影响行洪。区创建办要将汉江城区段禁止洗涤、乱倒垃圾作为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利用宣传平台加大宣传和曝光,在电视台制作播放宣传公益广告、手机短信群发,切实营造社会广泛关注、群众自觉遵守的工作氛围。

(二)科学设置关卡。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要组织各镇办宣传纠导队在汉江洗涤、游泳、垂钓的重点地段和重点时段,科学设置检查点,对携带洗涤剂下河市民进行重点检查和宣传劝导、教育引导,切实从源头减少汉江中心城区段洗衣、洗车、洗宠物等不文明行为发生。城区四办两镇可根据各自辖区实际,在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前提下,在河道两岸安装隔离设施。

(三)强化巡逻劝导。汉江中心城区段水环境保护调度中心要强化视频监控,发现在汉江中心城区段洗涤现象,及时向汉江中心城区段环境保护工作办公室反馈情况。办公室和纠导队要强化日常巡逻监管,坚持正面倡导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对日常巡逻发现的洗涤现象和调度中心反馈的情况,要立即确定当事人,对其进行不文明行为现场纠导,记录(音像资料等)和曝光,并交由所在镇办,由河长负责安排人员再入户开展汉江禁洗宣讲,落实禁止洗涤书面承诺并记录备案。

(四)加强督查督导。区环保督察办要加强汉江禁洗的检查督办工作,每月召开一次整治工作调度会,听取各相关镇办、部门工作汇报,检查办公室及“红袖章”纠导队巡查日志,镇办入户宣传劝导、落实禁洗承诺相关图文资料。根据检查督办情况交办工作任务、持续跟踪督办。对整治工作不力、整治效果差的,特别是市上反馈问题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