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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信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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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0-09-14 15:59 发布文号: 汉区审报〔2020〕26号
公开目录: 审计信息公告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安康市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黄石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汉滨区审计局

审计报

 

汉区审报〔2020〕26

被审计单位: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

 

项目:关于安康市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黄石滩中型灌区

     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汉滨区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实施办法》的要求,汉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8月14日起,对安康市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黄石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竣工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期间,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及施工单位给予工作上的配合,审计如期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一条及有关财经法规的规定,现出具如下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黄石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由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组织实施,依据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安康市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黄石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陕水规计发〔2016〕322号;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①东干渠上段渠道疏浚1条长6km;②衬砌改造6条11.50km;③建筑物改造11座;④工程管护设施1项;⑤量水设施及信息系统建设1项;⑥环保土保工程1项。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工程估算总投资1503.47万元。其中建筑工程及设备购置安装费1325.81万元,建设管理费26.52万元,工程监理费26.52万元,勘察设计费53.03万元,不可预见费71.59万元。申请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500万元(省财政配套450万元,市财政配套50万元),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筹集资金3.47万元)。分年投资计划为:第一年完成投资879.03万元,第二年完成投资624.44万元。

工程由陕西天元水利电力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设计,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实施招标代理,2016年11月9日进行公开招标,中国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中标承建,并于2016年11月29日签订施工合同,合同总价款:13,002,125.29元,合同工期395天。陕西志通水利水电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2018年12月12日经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四家共同召开质量验收会,验收认定为合格工程。

二、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一)工程结算审计情况

安康市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黄石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结算我局委托东方正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审计,该公司以东方正博审字[2020]001号出具审核报告:送审造价16,018,916.61元(其中:合同价13,002,125.29元,变更增加3,016,791.32元),审定造价 15,766,486.58元,审减造价252,430.03元。上述结果经我局审核予以认可(该公司对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责任)。

二)待摊投资审核

待摊投资合计:1,000,499.00元。其中:监理费263,600.00元、审核费60,000.00元、会议费2,399.00元、设计费450,000.00元、展板制作费3,000.00元、检测费58,500.00元、招标代理费83,000.00元、技术服务费80,000.00元。

(三)其他工程

    配电管网工程:130,000.00元

审计认定工程总投资为16,896,985.58元(其中主体工程为15,766,486.58元,配电管网工程为130,000.00元,待摊投资为1,000,499.00元)。

三、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拨入资金—15,777,330.99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0,000.00元,省级财政配套4,500,000.00元,区财政资金1,242,630.99元,自筹34,700.00元。

其他应付款—应付工程款1,119,654.59元。

建筑安装投资—15,766,486.58。

配电管网费—130,000.00元。

待摊投资—1,000,499.00元。

四、会计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情况

本次审计,我们是在安康市汉滨区黄石滩水库管理局及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资料、会计资料和其他文件资料基础上实施的审计。上述单位对所提供的与审计相关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进行了书面承诺。

五、审计评价及建议

通过审计我们认为安康市汉滨区农业综合开发黄石滩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项目上,经甲乙双方的共同努力下,基本完成工程建设内容。但该项目资金缺口为1,119,654.59元。建议建设单位抓紧筹集资金。

 

汉滨区审计局

 2020年9月9日

 

 

 

 

 

 

 

 

 

 

 

 

 

 

 

 

 

送:市审计局,区监察委,区政府办,区财政局、区水利局。

汉滨区审计局政办股                  2020年9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