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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索引号: /2020-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20-10-13 15:36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应急管理,灾害事故救援领域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关于汉滨区安岚高速四标段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7.31”事故统计核销的公示

2020年7月31日10点30分许,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安岚高速四标段公路工程谢家坡隧道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人死亡。

事故发生后,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区总工会、区公安分局、区人社局、区交通局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汉滨区安岚高速四标段陕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7.31”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区纪委监委、区检察院派员和相关专家参加,对事故依法进行了调查。经事故调查组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非生产安全事故,并经汉滨区人民政府批复同意。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现予公示,公示期为7天,从2020年10月13日起至2020年10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意见的,请来电、来信或到汉滨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如公示期内无异议、意见,我局报安康市应急管理局备案;完成备案后,予以统计核销。

联系人:

  话:0915-2112352

汉滨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