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09-18 11:46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致XXXXXXX公司:
汉滨区中医医院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前期规划完成,资金到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邀请磋商方式选定成交单位。
一、项目名称:汉滨区中医医院跟踪审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XSD2020-AK-091。
三、采购人名称:汉滨区中医医院;
地 址:汉滨区西大街2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0915-819803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联系人:李家佳 联系方式:0915-3213366。
五、采购内容:汉滨区中医医院跟踪审计服务;
项目用途:用于城东新区汉滨区中医医院建设工程;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预算:20.00万元。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1、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磋商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时间内,并将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供应商红色公章)附在投标文件中。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0年1月至今至少三个月的已缴存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0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至今至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1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投标企业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乙级以上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09月18日至2020年09月24日;
(每天9:00-12:00,14:00-17:00时)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3、文件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和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30前;
2、磋商时间:2020年09月29日09:30时 ;
3、磋商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金州国际城7-2-403;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安康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康分行;
账号:806070001421017182。
陕西顺德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0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