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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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2020-09-01 18:50 发布文号: 汉政干〔2020〕18号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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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关于徐小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汉政干〔2020〕18号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关于徐小庆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决定:

徐小庆同志任汉滨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汉滨区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贺炜同志任安康教师进修学校校长,试用期一年;

周宝侠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关庙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雪莲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张滩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楚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早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王军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大河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龙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流水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龙光涌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洪山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章明明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关家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郑丹丹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石梯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阳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沈坝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富杰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局建民财政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陈勇同志任汉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陈伟、周仕山、周大勇同志任汉滨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张大宪同志任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原任汉滨区肉食品安全监察大队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

张正平同志原任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保留原职级待遇;

金晶、郑贇同志任汉滨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余晓梅同志任汉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滨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副局长职务;

惠静宜同志任汉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刘尊翔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大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刘化康、王涛同志任汉滨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安康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支队汉滨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李锦贤同志任汉滨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汉滨区互联网产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方荣发同志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锋同志原任汉滨区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因机构改革自行免去,保留原职级待遇;

免去汪富强同志汉滨区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保留原职级待遇;

冯萍同志任汉滨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江兴康同志任汉滨区农村发展财务运行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涛同志任汉滨区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蓉同志汉滨区少年儿童图书馆馆长职务;

朱晓春同志任汉滨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马存福同志汉滨区中医医院副院长职务;

李增奎同志任汉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汉滨区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辉同志任安康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汉滨分局新城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马庆庆同志任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鹏成同志汉滨区新城街道办事处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安置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汪睿同志汉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职务。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日

 

 

 

 

 

 

抄送:区委各工作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9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