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05-16 09:40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陕西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自2009年10月以来核发的部分残疾人证已到期,为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做好残疾人证件管理工作,现就更换二代残疾人证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换证对象:具有汉滨区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残疾人证且证件期满10年的残疾人。即将满10年二代残疾人证可提前1个月更换。
二、换证程序:本人持残疾人证、身份证、户口簿、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到汉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南环东路水景湾)残联窗口填写申请表,到评定机构鉴定评残,村委会(社区)对评残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区残联根据评残机构评定结果和公示结果按程序办理。
三、评残机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残疾可选择在汉滨区第一医院、汉滨区中医医院、汉滨区第三人民医院中的一家医院进行评定;精神残疾可选择在安康市残联博爱医院、汉滨区安宁医院、汉滨区安泰医院、汉滨区精神康复专科医院中的一家医院评定。
四、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残疾人依法享有国家和地方政府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残疾人证期满应及时进行换证,逾期不换的将依法对残疾人证予以注销,证件注销后,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办理残疾人证,同时停止享受各项惠残政策。
五、请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残疾人朋友仔细查看发证日期,及时进行换证,换证期间,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认为持证对象不符合残疾标准,可向区卫健局、区残联举报或反映。请在举报或反映问题时,一并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以及举报人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核查处理,对举报人的信息进行保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举报电话:区残联3212093 区卫健局3266015
汉滨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