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0-0000 | 公开责任部门: | |
公开日期: | 2020-05-16 09:40 | 发布文号: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安康市2019年贫困残疾人助学项目实施方案》(安残联发〔2019〕104 号)精神,现将2020年残疾人助学项目公示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区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40名,区残联根据镇办上报资助残疾儿童的数量,进行统筹安排,凡符合资助条件且2020年未享受的,下一年享受。通过实施“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 提高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稳定就学率。
二、实施对象
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的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少年,包括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和已在校(含特教学校、普通学校附设特教班和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优先考虑录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数据库”的残疾儿童少年。
三、资助标准及用途
资助标准:寄宿生每人每年1000元,走读生400元。资助用途:用于残疾学生学习用品用具费、寄宿生生活补助。
四、报送时间
请各镇于2020年6月10日前报送区残联审核。
五、工作要求
1.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由其父母或监护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在校生由其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填写“资助贫困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项目申请登记表”。
2. 镇(办)、村(社区)、学校对申请资助的残疾儿童少年家庭经济情况进行审查,初步拟定资助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区残联(项目学校属于市级的直接报市级残联)。
3.区残联对资助名单进行审批并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资助名单。
六、公示时间
2020年5月15日至5月24日,监督电话:3213833。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