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制非法集资 共建和谐安康 ——致全市广大群众的一封信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1-22 09:49

非法集资是一种违法犯罪的金融活动。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高投入,高回报,伴随高风险。广大人民群众要谨记高息“诱饵”不动心、老板“实力”不崇拜、“官方”背景不迷信、“合法”吸储不大意、熟人“热心”不轻信。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增强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擦亮眼睛,理性投资,对一些社会组织或个人以高额回报、快速致富、低成本高收益无风险等口号兜售高息存款、投资项目等行为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警惕暴利引诱,慎防投资陷阱,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同时,积极支持配合司法机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非法集资线索及时举报,使非法集资活动成为“过街老鼠”,没有立足之地。
       近年来,非法集资呈现从东南沿海地区向西部地区、从大城市向中小城市、从城区向农村蔓延的趋势。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多,并且花样翻新、手段隐蔽,极具欺骗性。不法分子利用投资咨询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民间担保公司、互联网金融等组织形式,以理财投资、种植养殖投资、股权投资、贵金属投资、房地产投资、教育养老投资等名义,打着响应国家政策、金融创新、支持实体企业发展等旗号,花言巧语、利欲熏心,以高利息、高回报、低风险为诱饵,承诺高额年化收益,引诱人民群众上当受骗,扰乱了社会市场经济秩序。
      真诚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全社会形成合力,共筑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防线,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美丽安康共同努力。 

安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中共安康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