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法院快速调解两起欠薪案为农民工追回3.3万元

作者:喻潇 来源:汉滨网 发布时间:2020-01-13 09:50

 “谢谢法官,太谢谢您了!没想到我跑了多次都没要回的工资终于领到了”! 1月7日,经过艰苦努力,汉滨区法院瀛湖法庭一举调解了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农民工郑某与杜某在当场领取了工资后握着主审法官的手感激地说。

2018年7月,安康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承包了瀛湖镇移民搬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工程。因工程需要,公司负责人丁某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重庆市郑某,双方签订了水磨钻工程劳务合同。2018年10月,郑某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程后,安康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本应支付劳务费121800元,但只支付了81625元,剩余4万元的劳务费尚未支付。经多次催要,丁某仍以种种理由推诿拒绝支付,无奈之下,郑某于2019年12月6日将安康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诉至汉滨区法院瀛湖法庭。

2015年,汉滨区双龙镇群众杜某在给同村的村民潘某建房施工完毕后,潘某以房屋质量存在问题为由,拖欠杜某1万元劳务工资拒不支付。潘某在多次上门讨要无果的情况下,于2019年12月16日向汉滨区法院瀛湖法庭提起诉讼。 

案件受理后,瀛湖法庭高度重视,考虑到已经临近春节,两名农民工急着用钱,且被告拖欠原告工资证据基本确凿。经过再三思虑,主审法官决定尽量通过调解的方式来化解矛盾。1月7日上午,在将两案被告传唤到法庭后,主审法官对这两起欠薪案分别展开了调解工作,向被告人释明国家的政策、法律,以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法律后果,希望他们能充分认识自己的错误并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同时,主审法官还耐心地与两名原告沟通,希望其对被告方给予一定的谅解。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2个多小时的调解,这两起欠薪案的被告都当场表示接受法官的调解建议,丁某支付郑某25000元,潘某支付杜某工资8000元,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并当场履行。

两起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得以快速化解,依法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矛盾纠纷,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公正、高效的办案方式也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誉,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