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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信息

索引号: /2019-0000 公开责任部门:
公开日期: 2019-12-19 13:05 发布文号:
公开目录: 行政执法信息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老城所)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或者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

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及期限

处罚机关和日期

1

安汉市监编处字【201987

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

安康江河聚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谭治文

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食品类)(试行)》第一条第二款处罚如下:1、责令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2处以10000元人民币罚款,上缴国库  

15日内自动履行

汉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