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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建议

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关于对河道采沙石经营者的管理建议

题目: 关于对河道采沙石经营者的管理建议 领协代表: 张文学
所属代表团: 第四代表团

建议内容:


安康城区河道采沙石应有序的开采,经营者因遵循水利部门规定的范围内,不能随意扩大采沙石范围或另换采沙石区域,要按照政府的规定,对脱贫攻坚现价供沙石,脱贫攻坚项目按照政府发放的供应票据,到采沙石经营者场所采购,经营者因各种借口无沙石,致使脱贫攻坚项目无法正常进行。其实诸多经营者为了谋取个人利益,不按照政府的规定,将采集的沙石提高价位卖给其它商混站、建房户、房地产开发等,有些经营者不能按照政府规定,为何还能经营上十年之久,影响脱贫攻坚项目无法正常进行。


建议:水利部门对不能正常提供政府脱贫攻坚项目的经营者,应终止采沙石权利,也可以向社会公式,公开招聘能遵循政府规定、遵纪守法的采沙石经营者,确保脱贫攻坚顺利完成。

 

               

 

回复结果:

类别:A     


汉区水函〔2019〕41号

签发人:刘天保  


汉滨区水利局                   

关于对区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 函

 

张文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河道采沙石经营者的管理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关注。随着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各项工程建设对砂石的需求不断增加,而我区河道砂石资源已基本枯竭。为使河道休养生息,促进生态修复,我局在进一步强化河道采砂监管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河道禁采区,逐步将汉江最高峰时期80余条采砂船减少到目前的29条采砂船,并且全部划定在汉江关庙镇政府前河道断面以下至旬阳界。

随着砂场数量不断减少,直接导致砂石市场供需关系严重失衡,引发砂石价格暴涨,各项工程建设成本显著增加,直接影响到全区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的平稳推进。为了保障脱贫攻坚用料,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按照“四定”原则:定时(仅面向脱贫攻坚项目建设期内)、定向(仅面向脱贫攻坚项目领域)、定量(不超过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需求总量)、定价(砂子含税75元立方米、石子含税55元立方米)。并且在脱贫攻坚乡村道路和易地搬迁安置点建设施工高峰期,抽调干部派驻到各砂场现场监督生产销售,保证每天生产的砂石全部供应脱贫攻坚项目。后期,我局又积极协调采砂企业与区交通局、区搬迁办达成定期供料协议,凭票供砂,有效保障了脱贫攻坚建设用料。

综上所述,您的建议也是我们正在努力的方向。目前正值主汛期,全区河道所有采砂船已全部停产进入度汛位置。为避免脱贫攻坚建设不因河道禁采砂石断供而停工,全区已有3条破石粉筛生产线,对矿山骨料和废弃石块进行精细加工,生产出了符合建筑质量要求的砂石成品,有效缓解了汛期无料可供的问题。

  

              汉滨区水利局

               2019年6月27日

 

 联系单位:汉滨区水利局

 联系电话:3234112

 抄送:区人大人代工委,区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