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办文件

索引号: hbqzfqzfb/2019-0001 公开责任部门: 区政府办
公开日期: 2019-11-07 15:41 发布文号: 汉政办发〔2019〕141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汉政办发〔2019141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区政府11月份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区政府201911月安排项目建设、工业经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方面重点工作25项;同时,各领导要按照时间节点,统筹抓好脱贫攻坚市对区考核任务落实等重点工作。各牵头领导、责任单位要夯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确保按期完成任务。现将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项目建设

1.加快修改完善城东新区总体规划;督促各建设单位修改完善会议会展中心、区文化活动中心、区中医院、阳光爱心护理院二期、展示中心商业街区、东湖蓬瀛(西区)项目的规划文本并上报区规委会审查;做好城东新区秦巴路等四条道路与S207平交开设道口申报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黎想、胡世杰同志协助,城东新区开发办负责)。

2.制定“十四五”规划编制方案,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专题调研(由罗本军同志协调,黎想同志协助,区发改局负责)。

3.全力推进河湖管理及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加快汉江综合整治工程建设;继续加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黄洋河垫地工程进度(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水利局和相关镇办负责)。

4.加快垃圾场应急抢险工程防渗系统修复施工(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城管执法分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二、工业经济

5.推进智慧物流园、中小企业服务平台、朝阳社区、陕建PC、新社区工厂和农产品加工厂项目建设。(由冯荣平同志协调,黎想同志协助,区经贸局、五里工业集中区管委会、招商服务中心、五里镇等相关镇办负责)。

三、农业农村工作

6.做好2019年计划脱贫户脱贫退出区级标注、脱贫村脱贫退出区级核查、市级抽查和系统标注等工作;做好脱贫攻坚省级成效考核工作(由荆钟同志协调,区脱贫办、八办两组及各镇办负责)。

7.开展汉滨优质农产品进雁塔区推介活动(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农业农村局、供销社、互联网服务中心负责)。

8.继续做好规模养殖场、定点屠宰场排查监测和防疫档案收集整理;完善产权制度改革后续复核工作;开展市级示范合作社、家庭农场推荐申报和区级家庭农场认定;开展2018-2019年产业项目验收和产业项目带贫绩效评价工作(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9.加快推进秋季绿化造林和枯死松树清理工作(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林业局负责)。

10.完成建民办、中原、紫荆、谭坝、大竹园、沈坝镇供销社开业运营(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供销社负责)。

四、基础设施建设

11.做好脱贫退出建制村通畅达标省级核定工作;扎实推进石张路、晏洞路、大竹园阴坡公路等路桥项目建设;加快县财路、付黄路、叶紫路等道路安保、水沟、路肩等附属工程建设。继续做好安岚高速建设外部环境保障工作,督促各标段修复完善受损道路收尾和临时用地复垦方案上报工作,做好新增红线内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工作(由荆钟同志协调,区交通局、安岚高速协调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12.继续加快推进西坝、兴安一期、长春、黄沟片区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工作;扎实开展中心城市及重点镇两违巡查管控和无违村(社区)创建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征收办、区城管执法分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3.加快“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旧宅腾退工作,开展违建别墅清查整治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区自然资源分局、搬迁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14.做好住房安全认定“回头看”工作;推进2019年重点镇和“五镇十村”项目建设(由蒋平同志协调,区住建局负责)。

五、社会事业

15.继续做好项目建设、稳投资、经济运行和安全生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信访维稳、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等重点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胡世杰、李家强同志协助,区发改局、统计局、信访局、公安分局、人社局、扫黑办负责及相关镇办负责)。

16.完成第四季度特困救助供养对象护理补贴审批发放工作;做好汉滨区行政区划图编制工作(由荆钟同志协调,区民政局及相关镇办负责)。

17.督导检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迎国验达标情况,迎接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评估认定(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教体局负责)。

18.做好江北24 小时自助图书馆装修工作;收集整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创建资料;组织举办2019年汉滨红叶节(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周立平同志协助,区文化和旅游广电局负责)。

19.继续加快区三院住院楼、区妇幼保健院、村卫生室和“互联网+健康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开展健康扶贫自查自评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由缪红艳同志协调,区卫健局负责)。

20.继续做好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工作;做好道路交通,食品安全工作(由冯荣平同志协调,区市场监管局、交警大队及各镇办负责)。

六、其它工作

21.继续做好地方政府隐形债务风险防患化解暨整改情况专项核查审计配合保障工作(由罗本军同志协调,区财政局、审计局负责)。

22.开展2019年科技示范企业、示范基地评定工作。(由孙自余同志协调,区科技局负责)。

23.组织开展城中村环境改造提升项目验收工作,继续做好市容环境整治工作(由蒋平同志协调,陈昕荣同志协助,区城管执法分局、创建办负责)。

24.继续做好中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完成2019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推进中心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专项整治行动。(由王诚同志协调,区生态环境分局、环保督察办及相关镇办负责)。

25.完成2019年全区残疾人数据动态更新工作;为45名听障残疾人验配助听器(由王诚同志协调,区残联负责)。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4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监委办公室,区人武部。

区法院,区检察院。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7日印发